(2017)辽0922民初142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彰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影,张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922民初1421号原告:王某,女,1992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双庙乡。被告:张某,男,199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兴隆堡镇。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延峰,沈彰新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此案为离婚诉讼案件,故该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赵立平某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孙铭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