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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922民初142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彰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影,张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922民初1421号原告:王某,女,1992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双庙乡。被告:张某,男,199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兴隆堡镇。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延峰,沈彰新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此案为离婚诉讼案件,故该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赵立平某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孙铭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