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3执1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0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3执1162号本院在执行吴*与项**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之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项**(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