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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3执1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0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3执1162号本院在执行吴*与项**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之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项**(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