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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行审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重庆世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世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渝0112行审266号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宝桐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世瑜,主任。委托代理人张海、吴泽君,工作人员。被执行人重庆世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裕街37号。法定代表人左时兵。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渝北)建罚字(2016)第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撤回了执行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撤回执行申请。审 判 长  杨琳审 判 员  邓斌代理审判员  赵磊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卿山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