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保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423号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2017年5月19日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送来申请保全的(2016)湘0124民初59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5月25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