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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保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423号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2017年5月19日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送来申请保全的(2016)湘0124民初59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霍永恒、霍晓辉、邹竹玲、徐国前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5月25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