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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20民辖终2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中山市坦洲镇正能量棋牌室、罗精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山市坦洲镇正能量棋牌室,罗精华,张春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20民辖终27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坦洲镇正能量棋牌室,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号皇爵假日广场*层4-08卡。经营者:张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罗精华,男,1985年8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广东省雷州市,现住广东省中山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春,男,198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西充县。上诉人中山市坦洲镇正能量棋牌室(以下简称正能量棋牌室)因与被上诉人罗精华、张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粤2071民初22011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正能量棋牌室上诉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上诉人张春的住所地在四川省西充县,且罗精华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张春的经常居住地为中山市。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被上诉人罗精华、张春均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中,从装修合同的内容看,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涉案不动产所在地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属于原审法院辖区范围,依法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综上,上诉人正能量棋牌室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裁定驳回其管辖权异议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苏庆添审判员  何亚成审判员  秦 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温宇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