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82执37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丁元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376号申请执行人丁元军,男,1978年3月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信阳市人。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支公司,住所地衡水市胜利西路1188号(丽景名都17幢1-3层1号)。负责人:薛效芳,经理。本院依据(2016)湘0682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丁元军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支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丁元军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