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李军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01号申请执行人: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军本院执行的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李军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军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43277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程序结案。审判员 马 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