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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李军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01号申请执行人: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军本院执行的青海众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李军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军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43277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程序结案。审判员 马 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