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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527民初169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董战伟与张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黄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战伟,张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527民初1690-1号原告董战伟,男,198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内黄县。被告张亚,男,1993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内黄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董战伟与被告张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董战伟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董战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董战伟负担。审判员  张红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郭金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