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527民初169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董战伟与张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黄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战伟,张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527民初1690-1号原告董战伟,男,198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内黄县。被告张亚,男,1993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内黄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董战伟与被告张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董战伟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董战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董战伟负担。审判员 张红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郭金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