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26执161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刘彩霞申请执行刘锋全抚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锋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26执1617号申请执人刘彩霞,女,1989年5月12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刘锋全,男,1981年5月15日生,汉族。刘彩霞申请执行刘锋全抚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申请执行人刘彩霞不属于权利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刘彩霞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建峰审判员 聂士辉审判员 景素贞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焕排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