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1127执恢8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李建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1127执恢86号申请执行人张延海,男,1981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景县杜桥镇张文举村。被执行人李建,男,1976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景县董仲舒路盛德小区**号。申请执行人张延海与被执行人李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冀1127执恢86号执行案件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