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民终14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湖南妹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唐炜军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关于湖南妹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唐炜军租赁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7)湘04民终140号民事判决书应尽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申请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结案。审判长 董晓军审判员 罗年福审判员 蒋志成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龙 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