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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民终14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湖南妹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唐炜军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关于湖南妹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唐炜军租赁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7)湘04民终140号民事判决书应尽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申请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结案。审判长  董晓军审判员  罗年福审判员  蒋志成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龙 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