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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4执3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何沛申请周映军等物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399号何红、周映军:关于何沛申请执行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6民终1773号民事裁定书裁决你们应履行9900元,在执行过程中,你们已履行99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海清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蒯 可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7)湘0624执399号何沛:关于你申请执行何红、周映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你申请的执行标的是9900元,本院已执行99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