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4执3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何沛申请周映军等物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399号何红、周映军:关于何沛申请执行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6民终1773号民事裁定书裁决你们应履行9900元,在执行过程中,你们已履行99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海清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蒯 可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7)湘0624执399号何沛:关于你申请执行何红、周映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你申请的执行标的是9900元,本院已执行99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