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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刑终185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张顺故意杀人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张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新刑终185号原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顺,男,1990年7月7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捕前住乌鲁木齐新市区。2016年8月4日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乌鲁木齐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李宏,北京华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刘翠兰,新疆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顺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7年3月1日作出(2016)新01刑初22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6年8月3日11时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住所内,被告人张顺与被害人王某(张顺妻子,殁年25岁)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张顺用双手掐王某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张顺拨打120救护电话,并向派出所打电话投案自首。经鉴定,王某死亡原因系被他人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另查明,张顺亲属代张顺自愿赔偿王某亲属40万元,王某亲属出具谅解书,对张顺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据此,原审判决:被告人张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张顺上诉提出,其与妻子王某因琐事争执,为制止妻子无理纠缠而动手,发现妻子昏迷后积极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又拨打110报警,其没有剥夺妻子生命的主观故意,对其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期间,其父母赔偿妻子亲属40万元,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其主观恶性小,有自首行为,一审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对其改判十年有期徒刑。其辩护人除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还提出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存在过错。经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认定的事实一致。另,本院审理期间,张顺亲属再次代张顺自愿赔偿王某亲属10万元,王某亲属请求本院在一审量刑基础上对张顺从轻处罚。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抓获经过证实,2016年8月3日11时58分52秒,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派出所接到张顺报警称,在家中,自己因为跟妻子发生纠纷,不小心将妻子勒得没气了,已自行拨打过120。民警迅速赶至上述地点将张顺当场抓获。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示意图及照片证实,现场位于乌鲁木齐市杭州路一住所。现场房座东朝西呈三室两厅一厨一卫结构住宅。进门南侧为客厅,客厅东墙、南墙前摆放一套直角沙发,沙发西北角前地上有一具尸体;尸体头西脚东仰面躺在地上,尸体上身穿圆领长袖上衣,下身穿黑色裤子,赤脚,尸体脚距东墙电视柜边60厘米。3、鉴定意见证实:(1)从死者王某的心血中未检出吗啡、安定、舒乐安定及三唑仑成分;(2)死者王某死亡原因符合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4、结婚证、离婚登记预约信息表证实,张顺与王某2014年10月9日登记结婚。预约2016年8月11日办理离婚。5、证人杨某(张顺母亲)证言及学员考勤表证实,其2016年7月31日来乌鲁木齐���兔学校培训美容美发,住在儿子张顺家。8月3日早上张顺送其到财经学院BRT1号线车站,9时30分左右到达学校,12时左右,张顺的叔叔张某给其打电话让其到张顺房子来,其到家后得知张顺将王某掐死了。其不知道王某有抑郁症。6、证人张某某(张顺父亲〉证言证实,2016年8月3日11时左右,其接到张顺的电话,张顺哭着说其和王某吵架了,并将王某掐的没气了。其让张顺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120,其又给其弟张某打电话让去张顺家里看看。随后其立即赶往乌鲁木齐。其感觉张顺和王某关系还可以,未发现矛盾。其不知道王某有抑郁症。7、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2016年8月3日12时左右,其接到其哥张某某的电话,说张顺和妻子王某吵架吵得挺凶,让其过去看看。因为其妻子曹祥玲距离较近,其让曹祥玲先过去。其到达张顺���后听其妻说张顺和王某吵架,张顺将王某掐死了。其打电话将事情告诉了张某3,又给其嫂子杨某打电话,等杨某回来后才把事情告诉她。其看了张顺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有8月3日10时许张顺开车送王某路上的对话记录,其中王某一直发泄不满,现在记忆卡上看不到录像了,其想办法恢复数据。8、上诉人张顺供述证实,2016年8月3日8时许,其开车把母亲杨某送到空军医院BRT车站,9时许其回到家,其妻王某9时30分左右起床,起床后王某对其发脾气、打骂,其忍着没还口还手。10时许其开车送王某去长春路友好购物中心的冰淇淋店上班,王某一路上不停地骂其,并趁其不注意,猛打了一下方向盘。到友好购物中心后王某不愿下车,其便开车把王某往家送,但王某又说要去上班,其又把王某送到友好购物中心,结果王某又不下车,其再次把王某送回家。11时许回到房子,王某对其打骂,还朝其脸上吐口水,其对王某说”你适可而止!”,但王某没有停止,其实在受不了,就双手掐住王某的脖子,把王某摁倒在沙发靠背上,期间王某不停抓其头发,揪其耳朵,打其腋下,其掐着王某直到王某不打其后才把手松开,其发现王某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鼻子也没有气了,赶紧把王某放在地上做人工呼吸,但没有任何反应,其便给父亲张某某打电话说了这个事情,之后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又到杭州路派出所反映情况,并在派出所打了110电话。其回到房子5、6分钟后警察来了,之后120也到了,急救人员告诉其王某已经脑死亡。2014年2、3月王某在军区总医院诊断患有中度抑郁症,在那之后吃了一个月左右的药,之后再没有吃药。2014年4月,王某在空军医院做过一次人流,其没有陪她,王某为此怀恨在心。2015年5月他们度蜜月回来后王某就对其态度突然变得不好,每个月都要和其闹上一两次。2016年7月中旬开始王某就对其经常打骂,王某一直认为其和其家人对她不好,今年7月27号左右其和王某商量离婚,并且在新市区民政局预约登记8月11日正式离婚,但到了7月30号左右,王某不同意离婚,还说要和其一起耗下去,要让其一家都过不好,还威胁其说要把楼点火烧了,让其受连带责任,叫所有人都恨其。其害怕王某作出过激的行为,没有搬出去住。9、人口信息材料证实,张顺出生于1990年7月7日,犯罪时已达到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本院认为,上诉人张顺因家庭矛盾掐被害人王某的脖子,导致王某窒息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张顺及其辩护人提出”张顺没有剥夺妻子生命的主观故意,对其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诉辩理由,经查,张顺作为一个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用双手掐他人脖子会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但仍放任自己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故对该诉辩理由不予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虽不排除被害人对本案引发有一定责任,但并无证据证实被害人存在过错,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考虑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案发后张顺有积极救治行为,又主动投案自首,主观恶性小;一审和二审期间其亲属代其积极向被害人亲属赔偿损失,均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其认罪悔罪态度好。张顺在本案中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新01刑初226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张顺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张顺犯故意杀人罪;二、撤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新01刑初226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张顺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张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28年8月3日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余 亮审 判 员  张宇辉代理审判员  田 超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王梦思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