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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703执73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俞广波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俞广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703执733号被执行人:俞广波,住开发区案由:贩卖毒品罪执行依据:(2013)港刑初字第0103号刑事判决书关于被执行人俞广波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港刑初字第010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立案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本案结案处理。本案执行实体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周颜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茆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