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司救民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张买年案缓减免诉讼费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案件类型
知识产权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通知书(2017)晋05司救民9号张买年:你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上诉一案,你单位向本院提出免交诉讼费用的申请,并提交了低保证。本院认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准予你免交诉讼费1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