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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司救民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张买年案缓减免诉讼费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案件类型

知识产权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通知书(2017)晋05司救民9号张买年:你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上诉一案,你单位向本院提出免交诉讼费用的申请,并提交了低保证。本院认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准予你免交诉讼费1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