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2执恢6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石桂繁与被执行人周爱平、周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22执恢63号申请执行人石桂繁与被执行人周爱平、周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5月25日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至此,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执行员 戴稳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启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