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东执民字第74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5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杜晓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吕新扬、康玲:关于申请执行人杜晓丽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2369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吕新扬、康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15)东执民字第7474号案件已于2018年5月25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