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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04执恢2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常州市华瑞物资有限公司、常州市保宁汽车维修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404执恢26号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与常州市华瑞物资有限公司、常州市保宁汽车维修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常州市华瑞物资有限公司、常州市保宁汽车维修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