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506民初102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乔全月与韩宗杰、王利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乔全月,韩宗杰,王利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506民初1029号原告:乔全月,男,197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龙安区。被告:韩宗杰,男,1973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文峰区。被告:王利芬,女,38岁,汉族,住文峰区,系被告韩宗杰妻子。原告乔全月与被告韩宗杰、王利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立案。原告乔全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乔全月撤回起诉处理。(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崔 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臧利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