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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826民初92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原告孙沿江与被告周国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温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沿江,周国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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