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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1022刑初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李某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张某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王某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张某1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常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翼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张某,王某,张某1,常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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