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1022刑初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李某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张某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王某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张某1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常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翼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张某,王某,张某1,常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