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11执41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赵鸿钧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11执4138号赵鸿钧:申请执行人安维森、薛宝琴申请执行你所有权确认纠纷,该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