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刘学、孙月明与敦化市金街地下商城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北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57号刘学、孙月明、敦化市金街地下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东北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学、孙月明与敦化市金街地下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东北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全部案款。本院(2016)吉2403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