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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民辖终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厦门尚洁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金瀑布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厦门尚洁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金瀑布卫浴有限公司,王子儒,丰泽区培煌建材店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民辖终16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尚洁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北路62号之八。法定代表人:张天罡,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厦门金瀑布卫浴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明发商业广场一层B区179单元。法定代表人:王振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小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巧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子儒,男,1973年5月15日出生,住泉州市丰泽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小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巧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丰泽区培煌建材店,经营场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群星广场*号店。经营者:林星辉,男,汉族,1960年11月18日出生,住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马甲街北街**号。上诉人厦门尚洁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尚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厦门金瀑布卫浴有限公司(下称金瀑布公司)、王子儒、原审被告丰泽区培煌建材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5民初11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尚洁公司上诉称:尚洁公司与金瀑布公司均在厦门市,无论是根据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还是考虑便于审理和执行,本案应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宜。原审驳回尚洁公司管辖异议申请错误,请求依法撤销原裁定,将本案移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根据金瀑布公司提供的初步证据,金瀑布公司在泉州市丰泽区购买到被控侵权产品,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标明生产厂家为尚洁公司。泉州市丰泽区系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地、侵权行为地,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泉州市丰泽区所在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尚洁公司所在地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金瀑布公司选择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本案有管辖权。尚洁公司有关本案应当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诉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其有关将本案移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陈一龙审 判 员  蔡 伟代理审判员  马玉荣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欧群山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PAGE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