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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03执恢4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聂诚与春市启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恢40号申请执行人聂诚。被执行人长春市启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聂诚与被执行人长春市启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长春市启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已经自动履行完毕,现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第十七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6)吉0103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现执行结案。审 判 长  杨春锋代理审判员  王子明审 判 员  王 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赵 亮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