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782民初363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邵军、程建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邵军,程建中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782民初3636号申请人:邵军,男,1966年5月28日生,汉族,住诸城市。被申请人:程建中,男,成年,汉族。住诸城市。申请人邵军与被申请人程建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9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人诸城亿通诉讼担保有限公司自愿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9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李翰林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 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