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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刑申15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程某因张云来故意毁坏财物罪申诉驳回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豫刑申150号程某:你因被告人张云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对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南刑二终字第00124号刑事裁定不服,以“原审对被告人张云来量刑轻,民事部分赔偿少”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查明的事实与原判相同。关于你的申诉理由,经查,原审认定被告人张云来毁坏的财物价值5391元,有物价部门的价格鉴定结论证实。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及民事赔偿并无不当。综上,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驳回。望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