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2执1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马永红与王玉龙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2222执18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马永红与被执行人王玉龙合同纠纷一案,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内2222民初248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王玉龙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马永红于2017年3月1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法律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执行员 赵大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黎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