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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222执1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马永红与王玉龙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2222执18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马永红与被执行人王玉龙合同纠纷一案,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内2222民初248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王玉龙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马永红于2017年3月1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法律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执行员  赵大勇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黎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