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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刑辖1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李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豫刑辖106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牧野区人民法院:被告人李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指定管辖。为便于诉讼,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院决定将该案指定牧野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