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02执54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高立菊与谢春碧、高丽君、高金龙继承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541号申请人:高立菊被执行人:谢春碧被执行人:高丽君被执行人:高金龙本院在执行高立菊与谢春碧、高丽君、高金龙继承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将谢纯碧名下位于电业局2号家属楼2栋040201室(黑房权证合字第S200631**号)房屋更名、过户到高立菊名下,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