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002民初24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6-05
案件名称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与被告许修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威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许修东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002民初2494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住所地威海市顺河街。负责人:顾恩谭,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洋、李原全,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修东,男,1973年1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景和家园。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与被告许修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原全、被告许修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保险理赔款11557元。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2016年10月27日,陈晓鹏在原告处为其所有的鲁KF16**号小型轿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59663.2元,不计免赔),保险期间至2017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9日,被告许修东驾驶鲁K6C8**号小型货车,沿景和家园小区由东向西行驶进入昌化路时,与陈晓鹏驾驶的沿昌华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鲁KF16**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二车损坏,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许修东负主要责任,陈晓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鲁KF16**号小型轿车车主陈晓鹏向原告公司申请理赔,原告以车损险保险合同关系向陈晓鹏赔付车辆损失18110元以及施救费400元,因与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处理。被告许修东辩称,事故情况属实,事故发生后,我的保险公司信达财险已经将交强险的2000元支付给了陈晓鹏,对原告主张的车辆损失的数额没有意见,但是我车上乘坐的我父亲许善人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且伤势较重,原告及陈晓鹏尚未赔偿给我父亲及我的车辆损失。我正在进行理赔程序,我要求将我应当赔给原告的钱从原告及陈晓鹏应赔付给我的钱中抵扣。原告认为,本案系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法律关系,被告及其家人受伤系交通事故侵权关系,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审理,被告可以起诉陈晓鹏及我公司,我公司将依法理赔给被告。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10月27日,陈晓鹏在原告处为其所有的鲁KF16**号小型轿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59663.2元,不计免赔),保险期间至2017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9日,被告许修东驾驶鲁K6C8**号小型货车,沿景和家园小区由东向西行驶进入昌化路时,与陈晓鹏驾驶的沿昌华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鲁KF16**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二车损坏,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许修东负主要责任,陈晓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晓鹏驾驶的鲁KF16**号小型轿车修车花费18110元、施救费花费400元。人保公司依照车损险保险合同的约定,向陈晓鹏赔付全额的车损理赔款。上述事实,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打款记录、权益转让书等在案为凭。本院认为,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被告许修东驾驶车辆对原告承保的被保险人陈晓鹏的车辆造成损害,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故原告在赔偿陈晓鹏修车款18100元及施救费400元后,依法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陈晓鹏对被告许修东请求赔偿的权利,被告许修东与陈晓鹏均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被告许修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赔偿原告损失的70%为宜。因被告许修东在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已将交强险赔偿金2000元支付给陈晓鹏,故被告许修东应当赔付扣除交强险2000元后剩余的修车款及施救费共计16510元的70%,即11557元。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理赔款损失11557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许修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理赔款115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元,由被告许修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XX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丛 菲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