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03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北京市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朱立红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037号申请执行人:朱立红,1969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申请被执行人:北京市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芬,职务: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朱立红申请被执行人北京市汇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津红劳人仲裁字2017)第4524号仲裁裁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海欣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时金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