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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1执保34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1-12

案件名称

姜虎与付鹏追偿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保340号申请保全人:姜虎,男,1970��7月4日生,朝鲜族,住延吉市。被保全人:付鹏,男,1989年6月30日生,汉族,住延吉市。根据本院作出的(2017)吉2401财保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7年5月24日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2017)吉2401执保3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上述民事裁定书。本次保全的财产是第1次被限制。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