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25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陈建平与石门县永盛石膏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258号陈建平、石门县永盛石膏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建平与被执行人石门县永盛石膏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石门县永盛石膏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846.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