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6执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江典明申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申请执行人江典明,男,1968年1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平江县浯口镇小湖村189号,身份证号码:430626196801017771。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公司,住所地: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67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626000004952。负责人:何福祥,总经理。本院受理的(2017)湘0626执624号执行案,因被执行人已按(2016)湘0626民初268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