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3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4
公开日期: 2017-07-20
案件名称
南通鼎峰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399号申请执行人启东市环境保护局被执行人南通鼎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启东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南通鼎峰钢结构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7)苏0684行审21号民事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0000.00元。现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种发行【2014】15号《进一步规范资源环境案件审判的执行工作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本院已将本案委托启东县人民法院执行,且已立案执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