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恢228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朱玉、吴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恢228号朱玉、吴芳:原告朱玉与被告吴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1147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恢22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彭春生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建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