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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1204刑初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钱亚阳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钱亚阳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1204刑初119号公诉机关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钱亚阳,男,汉族,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学本科文化,无业,住泰州市姜堰区。曾因吸毒,于2011年2月21日被行政拘留十日;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11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11年11月22日被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2年9月20日释放。因本案于2017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辩护人郭朱凤,江苏思学律师事务所律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以姜检诉刑诉[2017]1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亚阳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亚阳及其辩护人郭朱凤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钱��阳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1日,为获取非法利益,创建微信红包赌博群,并制定赌博规则,先后召集多名参赌人员以抢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其赌博规则为,发包人发30元至100元不等的10份红包,设定尾数埋雷,中雷者赔付发包人同额红包,群主免赔。被告人钱亚阳用“qianyayang”的微信号组群并给抢得红包金额为相关数字(如“豹子”、“顺子”、“炸弹”)的参赌人员发放福利和奖励等,用“免死金牌”的微信号开外挂抢红包。被告人钱亚阳通过上述手段,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62182.65元,其中用“qianyayang”的微信号共计赔付特殊号奖励24136.94元。被告人钱亚阳于2017年3月1日在泰州市姜堰区某镇卫生院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从被告人钱亚阳处扣押苹果手机2部、VivoX9Plus、VivoX5手机各1部、银行卡1张,随案移送至本院。��理过程中,被告人钱亚阳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35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钱亚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物证手机;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人口基本信息表、红包金额统计表、红包手机截图照片、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等;证人孙某、花某、周某等人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钱亚阳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终端在微信上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钱亚阳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钱亚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钱亚阳犯开设赌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对被告人从重、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钱亚阳具有坦白、认罪悔罪态度好、主动退出部分赃款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已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钱亚阳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中除起诉指控的用于赔付特殊号奖励外,还有部分用于发放福利和为逃包人员代发红包。本院认为,被告人为实施犯罪而支付的成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和犯罪数额的认定。所称代发红包,经查,案发时间段涉案微信红包截图内未发现被告人以其微信号定向发放30至100元不等的整数金额红包,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钱亚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钱亚阳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三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赃款人民币九万四千五百四十五元七角一分予以继续追缴;三、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二部、VivoX9Plus、VivoX5手机各一部、农业银行卡(卡号62×××79)一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张桂林审 判 员  代西华人民陪审员  朱粉珠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钱 瑾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