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02执4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董庆新与周凡雅其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7)湘0102执401号董庆新、周凡雅:本院受理你们之间的抵押合同纠纷执行案后,已向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董庆新名下的长沙市天心区长坡临街门面XXX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现董庆新已放弃对诉讼费的执行。本案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谭黎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田 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