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6执205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8-14
案件名称
李文杰与包旭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0526执205号申请人李文杰,男,1971年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电话:139XX****XX.被执行人包旭,男,1991年出生,蒙古族,个体工商户.电话:158XX****XX.本院执行的李文杰申请执行包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张春辉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张宇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