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内0522民初252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孙永亮与阿古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永亮,阿古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2民初2520号原告孙永亮,男,1982年9月18日出生,蒙古族,个体。被告阿古拉,男,1984年7月1日出生,蒙古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永亮与被告阿古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永亮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孙永亮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68.00元,减半收取34.00元,由原告孙永亮负担。审判员  刘丽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包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