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3执恢9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宋跃武与宣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90号申请执行人宋跃武,男,1960年4月16日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保安,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被执行人宣军,男,1964年11月24日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无业,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跃武与宣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