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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3执恢9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宋跃武与宣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90号申请执行人宋跃武,男,1960年4月16日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保安,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被执行人宣军,男,1964年11月24日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无业,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跃武与宣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