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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象执字第56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朱志贝计划生育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07)象执字第567号象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朱志贝、袁静芝计划生育纠纷一案,(2007)象行审字第49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象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07年4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志贝、袁静芝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07)象执字第56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