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象执字第567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朱志贝计划生育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07)象执字第567号象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朱志贝、袁静芝计划生育纠纷一案,(2007)象行审字第49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象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07年4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志贝、袁静芝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07)象执字第56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