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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19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马某某诉被告宿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某,宿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1909号原告:马某某,女。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宿某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海艳,系昌图县文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蔡 闯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石敬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