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19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马某某诉被告宿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某,宿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1909号原告:马某某,女。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宿某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海艳,系昌图县文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蔡 闯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石敬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