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221执155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柴记红犯非法经营罪并处罚金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1221执1552号本院执行的柴记红犯非法经营罪并处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柴记红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1221刑初240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柴记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