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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9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袁惠珍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923号申请执行人张荣被执行��袁惠珍:张荣申请执行袁惠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175.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20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到该款项,剩余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张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