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9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袁惠珍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923号申请执行人张荣被执行��袁惠珍:张荣申请执行袁惠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175.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20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到该款项,剩余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张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