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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92民初8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河南润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河南润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92民初889号原告:河南润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定代表人:王书现,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孟韩,河南郑韩大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住所景县。法定代表人:刘风岐,该公司经理。原告河南润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陆海钻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赵世英人民陪审员  梁红涛人民陪审员  韩江涛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法官 助理  高 天书 记 员  李佳贝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