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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象执民字第2093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8-02-08

案件名称

何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甬象执民字第2093号何和与胡银凤、张世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甬象商初字第6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何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6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银凤、张世存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甬象执民字第2093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