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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581执恢890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郭林昌与韩全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林昌,韩全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581执恢890号申请人郭林昌,男,1963年4月1日生,汉族,住林州市。被执行人韩全伏,男,汉族,59岁,住。郭林昌申请执行韩全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韩全伏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581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永青审判员  彭国喜审判员  李晓飞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郝法亮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