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1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23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张玉、王增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82-号张玉、王增: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玉与被执行人王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张玉于2017年5月23日以被执行人张玉已履行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豫1303民初120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